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连南县香坪林业站地块
占地面积:3502.51 m2
地理位置: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乡坑社四街(原香坪镇林业站)
土地使用权人: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中心学校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国有闲置用地
未来规划:幼儿园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5月。连南县香坪林业站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1982年以前作为农田,用于农业生产;1982年~2008年后变更为香坪林业站;2008~2010年,地块北侧小部分空地作为木材储存和加工,主要工艺为:木材-切割-出货,不涉及化学原料、涂料加工处理,无燃油等能源使用,产品为木材;2014年地块作为香坪消防所;之后为国有闲置用地。
(二)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遥感影像等方式核实,地块及周边区域(50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工业企业,未发生过环境化学品泄露或污染事故,不存在地下储罐、罐槽,不存在原辅材料、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储存、装卸情况,未发现有倾倒和填埋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无污染痕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及周边无污染源,可以结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布点采样调查工作。
(三)为降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快速判断地块土壤的环境质量,调查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对地块内未硬化的区域进行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现场快速检测,共布设3个土壤快速筛查点位,采用xrf、pid等快速检测仪对点位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含量进行快速筛查检测。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含量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四)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不存在以下情况:
1.历史上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存在被污染迹象;
7.地块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调查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调查地块的土壤质量满足幼儿园用地的要求,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范可进入后续用地流程。
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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